【百问百答(四十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实施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哪些适当性条件?
答: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答: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