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百答(四十一)】投资者如何进行债券回售申报?
答:根据本所《有关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债券(不含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
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可根据发行人回售业务实施提示性公告的约定,于回售登记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到账日前6个交易日之间,通过本所撤销回售申报。存在本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需另行向本所提交撤销回售申请。
答:根据本所《有关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债券(不含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
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可根据发行人回售业务实施提示性公告的约定,于回售登记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到账日前6个交易日之间,通过本所撤销回售申报。存在本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需另行向本所提交撤销回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