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百答(二十二)】关于红利个人所得税(五)
投资者可在哪里查询其缴纳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明细信息?
答: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其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投资者如需获取其税款计算的详细信息,可在办理网络服务身份验证手续后,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网站(www.chinaclear.com.cn)查询其税款计算涉及的持有期限、股份持有变动记录等明细信息。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B股发行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其外籍个人股东需要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吗?
答:根据B股上市公司类型,有两种不同的扣税情形:(1)B股公司是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含中外合资企业)的,境内个人和境外机构股东要扣税,境外个人暂免征税。相关文件可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2)B股公司不是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公司所有股东(包括:境人个人、境外个人和境外机构股东)都要扣税。因此,B股发行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的,暂不受差别化所得税政策影响,其外籍个人股东也不需要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
深圳市场A、B股的转让交割日有何不同?
答:深圳市场A股的转让交割日(S日)为转让交易日(T日)当天;B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卖出的,转让交割日(S日)为转让交易日+3个工作日(T+3日);B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转让的,转让交割日为转让交易日当天(T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