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小课堂 | 第三十三期:“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请问对半年报公告前是否有敏感期交易的要求?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请问对半年报公告前是否有敏感期交易的要求?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半年报披露前30日不属于敏感期。但是,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等规定,投资者不得利用涉及挂牌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不得进行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