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小课堂 | 第四期: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异常波动应如何计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第三条中关于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异常波动应如何计算?
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公式为:(期末收盘价/期初前收盘价-1)*100%。“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包含本数,即异常波动期间可能为1天、2天或3天。例如,某基础层挂牌公司T日股价上涨100%,T+1日股价再次上涨100%,该两日股价已累计上涨300%,根据规则,挂牌公司于T+1日即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应披露相应异常波动公告。此外,市场层级、交易方式(含集合竞价撮合频次)变化后,异常波动指标将自新收盘价产生后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计算。